自审制度


根据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网络文化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内容自审管理制度,我公司针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相关法规规定逐步完成了以下制度的制定:


一、基本原则

1.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应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产品内容自审工作,且承担该工作的工作人员须取得自审人员岗位资格;

3.至少有3名自审内容工作人员,其中一人需为企业负责经营工作的主要领导(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者),该领导为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二、目的

本规定用于规范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的企业自审工作,明确本企业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三、组织架构

明确建立自审部门,岗位设置具体人员配备(有至少3名负责内容审核工作的责任人)。

自审负责人:肖翔

联系电话:010-64706855

联系邮箱:jubao@skyplatanus.com

审核人员:

姓名

职务

部门

肖翔

经理

管理人员

王晓峰

主管

产品部

肖腾达

技术人员

技术部


四、审查人员职责

1.应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2.能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3.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身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终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4.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5.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可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行政指导;

6.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7.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企业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五、审查流程

1.对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故事背景、美术素材等进行初步的筛查;

2.自审人员在产品公测之前,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对产品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3.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研发企业或部门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4.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应向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行政指导;

5.对复查仍有问题的,应按照上述第2-4项规定的内容重新进行审核;

6.在产品公测前,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照使用、实名注册、实名信息补填、用户协议必备条款、适龄提示、家长监护工作等内容,合同后方可公测;

7.对审查完成的产品,自审人员提出同意进行公测的意见并签字确认,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8.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名确认后,根据规定要求,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备案;

9.日常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产品版本更新后的内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发现问题提交检查意见,报本企业内容审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

10.自审人中的所有审查意见应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11.动漫信息收集小组负责前期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制作要上线的动漫产品;动漫信息审核小组将拟上线的动漫信息报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经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上线发布;所有动漫经审批结束后,保证符合各类法律法规之后,方可提交给技术部门,进行产品的网上上线操作。


鉴别方式分为自动鉴别和人工鉴别,鉴别内容包括:图片、文字、视频等方面。


自动鉴别:

安装屏蔽词库,通过接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接口的形式,来实现对服务端图片文件、屏蔽关键词库的自动鉴别工作。发现违规图片后,系统会记录相关信息,然后删除违规图片。


人工鉴别:

在运营管理后台中,用户头像、封面照等图片文件皆可查询预览,并对违规的图片进行管理操作。涉黄、涉恐、有低俗内容。


如若通过严格的自审制度(自动+人工)之后,网站上仍然存留涉黄、涉恐、涉政、暴力、低俗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突发事案处理流程如下:

①技术上掐断处理、保留证据和用户信息,产品立刻下线并进行调整、修改,复审合格后,方可重新上线

②对事态分析。调查、核实内部及外部责任及分析,重新解决方案,并记录在案,相关记录保存至少两年。

③逐级上报上级领导(运营管理部主管-总经理)

④报案处理。含有严重宣扬淫秽、暴力、教唆犯罪或者危害社会公德的内容,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产品,上报法务部,由法务部报网监局/公安局进行处理

⑤从部门领导开始,严格学习《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信息收集小组在前期搜集产品内容过程中及签署版权合作协议,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审核制度进行,从源头上阻止违规产品流通、上线、传播。


六、审查标准

公司产品禁止出现以下内容:

①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③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⑤宣扬邪教、迷信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⑩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内容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内容管理部门,配备适应审核工作需要的人员负责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管理,保障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性。我司管理制度明确内容审核工作职责、标准、流程及责任追究办法,并报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


实名注册系统:

①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实名注册系统,该系统应当包括用户的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

②根据用户实名注册信息对各年龄段用户在网站中接触的功能进行区分和保护。


八、责任追究

①对审查员未能在审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第一次警告并重新学习相关规定,第二次扣除当月奖金,第三次降薪;

②对审查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拒不修改的, 予以第一次警告并学习相关规定,第二次通报批评并降薪,第三次扣除当月奖金;

③对审查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修改,审查通过后自行予以恢复的, 予以第一次扣除相关涉及团队当月部门活动经费、第二次扣除相关涉及团队当月奖金;

④对运营人员在运营过程中未通知审查员,造成不良后果,而审查员也未及时发现的,予以扣除涉事人员当月奖金,扣除直属领导当月奖金。